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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菏泽医专委员会关于调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9-26 作者: 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党支部,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构建风正气顺、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推动开展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创建工作,经研究,决定调整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专项工作小组人员,调整后组成人员如下:

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付章丽

副组长: 孔晓霞 袁志勇 周长文 刘心臣 李 琳

吴晓露 李 锋

成 员: 蒋继国 张传宝 郭树榜 皮全民 张 晶

齐云飞 高尚举 赵信立 边廷俊 田 健

黄成效 刘观昌 李 勇 曹兆华 谢明夫

王克志 晁 青 张怀领

工作职责:按照学校党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提出加强和改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思路、方案和意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制度建设,组织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对全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协调指导,积极推进广大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和文化素质教育建设,不断促进校风、教风和学风建设,努力提高精神文明建设整体水平。

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专项工作小组

1、综合协调组

组 长:李 锋(兼任)

副组长:杜凌云

成 员:樊建旺 陈 航

工作职责:负责全校创建省、市级文明单位的组织、协调、检查与评比以及创建活动经费的预算与管理;负责与省厅、市文明办等部门的联系、沟通,迎接上级对学校创建活动各阶段的检查与验收;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2、材料宣传组

组 长:张 晶

副组长:贾先奎

成 员:樊建旺 王 昀

工作职责:负责学校创建省、市级文明单位规划、实施方案等文件材料的起草;按照省、市级文明单位验收指标,收集整理创建活动综述材料,并汇总文明单位创建台帐资料;营造全校创建省级“文明校园”活动氛围;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3. 思想道德建设组

组 长:张传宝

副组长:郭树榜

成 员:黄成效 谢 军 史剑虹 于 淼 邓凤英

牛家峰 吴 丹 李 莹 武庆杰 孟 飞

工作职责:负责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文体活动、志愿服务等有关指标达标及材料收集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4、民主建设组

组 长:吴晓露(兼任)

副组长:李 铮

成 员:代爱英 田凤娟 霍兴华 楚 琳

工作职责:负责民主管理、校风校纪、廉洁勤政、干群关系等有关指标达标及材料收集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5、教育教学组

组 长: 蒋继国

副组长: 田 健 刘观昌 曹兆华 晁 青 王 旭

成 员: 郭新庆 闫长虹 赵 红 张 艳 安 芸

工作职责:负责制定和落实学校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相关制度及计划安排,建立有关考核制度;组织开展职业道德教育、评优等活动;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6、校园环境建设组

组 长:皮全民

副组长:王金端 赵 鑫

成 员:姚元顺 马振山 宋洪武 张凤刚

工作职责:负责校园基础设施、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安全稳定、节能减排有关指标达标及材料收集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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