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
根据《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廉政法规制度宣传教育计划的通知》(鲁卫宣【2014】13号)要求,为督促全体教职工学习和掌握党纪条规,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反腐倡廉的自觉性,扎实推进医疗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现将我校关于组织开展廉政法规制度学习教育活动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校教职工
二、学习内容
学习内容包括《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刑法修正案(六)》、《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等法规制度。
三、学习方式
此次廉政法规制度学习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系统学习廉政法规制度原文。由学校各部门组织本部门人员按照篇目认真学习廉政法规制度原文,主要以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开展学习体会交流活动。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各部门组织本部门人员以“学习廉政法规制度,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主题,组织部门人员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并开展一次学习体会交流活动。交流活动结束后,各部门推荐1-2篇优秀心得体会报宣传部。
(三)组织廉政法规制度知识测试。8月下旬,组织全体人员进行廉政法规制度知识测试,进一步检验学习教育效果。测试成绩作为年度考评的重要参考。
四、学习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体教职工要充分认识廉政法规制度学习是充分发挥教育在预防腐败中的基础性作用,提高党员领导干部遵纪守法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的重要举措,切实增强学习的紧迫感和自觉性。
(二)认真学习,强化自律。全体教职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深入思考,对照党内规章条例,加强自律,防微杜渐。
(三)加强检查,严格考核。各部门要严格对照学习教育计划,扎实开展各项学习活动,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保证学习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
201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