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青少年开展“美丽的中国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征文活动的通知》鲁教关委(2013)9号文件要求,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梦”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共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类学校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教党(2013)2号)文件精神及《关于教育系统关工委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教关委(2013)6号)文件要求,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的精神,引导我校青年教师和学生学习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国梦”的深情阐释,畅想民族复兴“中国梦”的光明前景,培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帮助在校生树立积极的奋斗目标,提高青少年的思想水平和写作能力,我校决定开展“美丽的中国我的中国梦”全校青年教师及学生征文活动。
一、活动主题
“美丽的中国我的中国梦”征文大赛
二、活动目的
通过征文比赛书写自己的美丽梦想,阐释自己对“中国梦”的认识与评价,教育学生将个人成长与祖国和菏泽医专发展紧密结合,强化自身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活动组织单位
主办:菏泽医专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协办:菏泽医专团委
菏泽医专学生工作部
各系部
四、参赛对象及征文要求
(一)参赛对象
菏泽医专青年教师、全体在校学生。
(二)征文要求
1.参赛作品题目自拟,题材、体裁不限,可以包括作文、文学创作、读书笔记、读后感等多种形式,要求紧扣主题,立意新颖、积极向上、简洁生动、富有感染力;每篇征文作者限1人,必须为原创未正式发表的文稿,字数限3000字以内,来稿一律不退,请参赛学生自留底稿。
2.本校青年教师征文不限;各系推荐在校学生征文20篇。
3.所有征文推荐稿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电子稿统一采用纯文本格式A4版面,上下边距3.5cm左右边距3.2cm,标题居中(小二号加黑宋体字)正文宋体四号字,行距为固定值35磅,页码在下方居中位置;请在电子邮件标题注明“学校+征文比赛作品”,稿件首页左上角用四号楷体注明“我的中国梦”征文字样及参赛组、参赛系部、姓名、性别、班级、年龄、详细通讯地址(电话),请在文稿后注明指导老师班主任及辅导员姓名,要求于2013年12月30日前,文稿发送至菏泽医专关工委办公室征文邮箱:hzyzsy2013@163.com。
校关工委办公室咨询电话:0530--5925715
菏泽医专团委征文邮箱:hzyztw@163.com
五、山东省教育厅奖项设置
1、山东省教育厅关工委奖项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
2、山东省教育厅关工委给获奖者均发给获奖证书,获一、二等奖学生的指导教师发给指导教师奖。
3、各系部组织推荐报送“美丽的中国我的中国梦”征文20篇以上,我校颁发优秀组织奖。
六、组织实施
(一)学校关工委办公室、团委、学工部组织动员。各系部组织开展“美丽的中国我的中国梦”征文活动方案,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征文活动。
(二)评比表彰阶段。山东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高校参赛征文进行评选和奖励,组委会将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各单位推荐的优秀征文进行评比,评选出最终获奖名单,并对获奖者进行表彰,优秀作品将推荐代表山东省教育厅关工委参加全国比赛。
菏泽医专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菏 泽 医 专 团 委
菏 泽 医 专 学 生 工 作 部
2013.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