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教职字〔2013〕39号
各高等职业学校: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鲁教高字〔2011〕9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省高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职字〔2013〕21号)要求,在各高等职业学校推荐申报的基础上,我厅组织了2013年度山东省高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评选工作。经评审,确定滨州职业学院的《机构与零件应用技术》等500门课程为省级精品课程(课程群里成绩偏低的课程不予以通过),现将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授予本次评选出的所有课程(含单门课程和联合课程中的每门课程)“山东省高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称号,但对其中往年国家及省级精品课程不再重复授予;联合课程中的每门课程地位相同,与课程排序无关。
二、省级精品课程负责人要定期对课程网站进行升级和维护,根据教学需要不断更新网站内容,并确保其正常运行。课程教学录像1年内需全部上网。山东省高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视为职务作品,课程负责人要承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网上内容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引用的课程资源要注明来源。课程5年内上网内容的非商业性使用权视为自然授予全省高等职业学校,要取消登录用户名和密码,免费开放课程资源并保证正常使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将省级精品课程内容用作以营利为目的的活动。
三、各高等职业学校要重视包含往年国家或省级精品课程在内的精品课程的建设和管理,根据教学改革需要和课程建设标准,加大课程建设经费投入,科学制定课程建设规划,并采取有效激励措施,不断提升相关课程建设整体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四、我厅将不定期对山东省高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的建设、使用情况以及免费开放课程的网络畅通情况、网上内容更新等进行检查,对不合格的提出警告,整改不力的取消“山东省高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称号。
山东省教育厅
2013年12月19日
附件:2013年度山东省高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