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县卫生事业的发展和医疗水平的提高,缓解部分医院专业技术力量不足的问题,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关于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的通知》(菏人发〔2007〕39号)精神,经市人事局批准,县卫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88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身体素质和其他资格条件。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根据需要,报考人员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县医院:
1、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为全日制大学本科起点的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2、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6周岁(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内科、外科、儿科、口腔科、麻醉科报考人员应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不含专升本)并取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检验科报考人员应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2、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凡入学前与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不得报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考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认定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09年5月 25 日至5月29 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1、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交身份证、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的证明材料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6张。
2、往届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交毕业证、身份证、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6张。
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考生可登录郓城人事信息网进行查询。
(四)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县纪委、县监察局、县人事局、县卫生局共同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考试
考试分为基础知识考试和面试(报考神经内科、神经外科、胸外科三个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上的考生不参加基础知识考试,直接参加面试)。
(一)基础知识考试
基础知识考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和专业基础知识考试。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由县人事局、县卫生局组织实施。
1、公共基础知识考试20分。内容为基本的卫生法律法规、医学伦理及时政方针、公共管理和逻辑分析等基础性知识。
2、专业基础知识考试80分 。内容为相关的专业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和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分两门科目同时进行,考试时限120分钟。
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由省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由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及由省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县、乡镇事业单位的,笔试总成绩加10分。上述人员报名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省有关部门选派文件和选派工作地县以上党委政府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经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见准考证,郓城人事信息网将提前公布。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专业基础知识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和考试成绩分别按计划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招聘岗位要求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按实有人数参加相关招聘岗位的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郓城人事信息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具体面试内容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确定。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结束后,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笔试成绩+加分因素)×60% +面试成绩×40%得出最后成绩。招聘岗位要求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面试成绩为最后成绩。
如果同1个岗位招聘计划中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同分者,采取按专业基础知识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体检考核人选。考试总成绩将在郓城人事信息网站上公示。
四、体检和考核
按照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市人事局、卫生局《转发省人事厅、卫生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合格人员予以考核。
对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由县人事局、县卫生局负责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其他人员中按得分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以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郓城人事信息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卫生局提出聘用意见,由聘用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县人事局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县人事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档案关系、户籍迁移、毕业生派遣等相关手续。为乡镇医院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工作需要,由组织统一安排,不服从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由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实行人事代理。
六、监督检查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县纪委、监察局的监督下,由县人事局、县卫生局具体组织实施。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将通过郓城县人事信息网站及时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监督电话: 6523382 6522731
咨询电话: 6523249 15053067292
网站:郓城县人事信息网(http://www.ycrsj.gov.cn)
附:县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及学历学位要求,招聘单位可根据报名情况做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