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促进我院科学、健康、可持续发展,积极创建优质规范化护理病房,为广大患者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诊疗服务。经院委会、院党委研究决定,现向菏泽医专招聘70名合同制护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6年4月10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除外),未经人事毕业生主管部门办理正式派遣手续的毕业生;
3、报名信息:序号、班级、学号、姓名、性别、专业、家庭住址(到县)、联系方式。
(1)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学生证方可进入考场,理论考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内容为护理专业相关的基础理论知识等。
(2)理论考试时间:2014年4月20日上午8:30—10:00
三、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医院为拟聘人员办理有关手续(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拟聘用人员不按时签订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递补安排体检和考核,体检和考核合格的安排聘用。
(1)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根据来院工作年限及工作表现发放。来院工作后,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工资标准为:专科学历700元∕月。(本次招聘后,近期到曹县人民医院上班,待遇:700元∕月)
(2)绩效工资:自聘用来院工作的第二年开始享受本科室同类工作人员平均绩效工资的50%,第三年享受本科室同类工作人员平均绩效工资的70%;第四年享受本科室同类工作人员平均绩效工资的90%,四年半,享受本科室同类工作人员平均绩效工资的100%,最高可享受本科室同类人员相同绩效工资。
我院为已聘用的人员办理企业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具体由医院按照国家及我县的有关规定按标准据实缴纳,个人负担部分从本人基本工资中扣除。
四、其他事项
1、公开招聘在县医院招聘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程序,坚持标准,规范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