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辅助人员6名(4男2女),通过劳务派遣的形式派遣到巨野县人民法院从事司法辅助性工作。具体从事司法辅助、文字材料写作等工作。
二、人员性质
本次招聘的人员,按照劳务派遣形式管理,从事辅助性工作,对法院内部工作起辅助、保障作用。
三、报名资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27日至2002年10月27日期间出生)。
3、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从事写作人员身高可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无口吃,无重听,会普通话;无色觉异常。
5、应聘人员,学历要求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法律、文学、汉语言文学教育、新闻学、文秘或相关专业或有较强公文写作功底优先考虑。(以考试成绩作为录取的主要依据)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配偶或直系亲属从事律师职业的;
(2)本人或直系亲属曾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纪律处分的人员;
(3)本人违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本人或直系亲属纳入失信名单尚未撤销的;
(5)本人或直系亲属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审查的;
(6)其他不适宜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四、聘用及聘用后待遇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采取劳务派遣的形式派遣到巨野县人民法院工作。新招聘人员由巨野县勤鑫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一年。
合同期内工资按照招聘单位现有发放标准执行,从事写作人员另有绩效奖励。工作期间配发工作服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