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医院人才梯队建设,现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具体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服从医院的工作安排;
5、应聘人员具有初级职称者年龄应在35周岁及以下,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应在4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日期均截止到2021年2月28日);
6、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准参加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进行应聘。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市中区妇幼保健院计划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1人。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12日止(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需填写《市中区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份,同时提交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3、报名地址
枣庄市市中区妇幼保健院西院区三楼人力资源部(311室)
联系电话:0632-3156161
4、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与报考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者,随即取消考试资格及录用资格。
四、考试内容及方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试人员的仪表仪态、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专业技术和应变能力等。
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保持联系电话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体检和聘用
考试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时需携带单位工作证明材料。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枣庄市市中区妇幼保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