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寿光市国家基层卫生综合试验区建设,满足乡村居民医疗保健服务需求,更好地推动寿光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医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岗位
拟招聘乡村医生104名,招聘专业及相关要求详见《寿光市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乡村医生岗位汇总表(2024年第一批)》(附件2)。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身体健康,能胜任乡村医生工作岗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愿意为乡村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做贡献;
(三)基本理论扎实,对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区域内岗位安排、工作安排,并能长期驻村开展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全科医学及相近专业,需符合执业(助理)医师报名条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大学本科的提供),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已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可放宽到中专学历;
(五)年龄男45周岁(1979年3月29日以后出生)、女40周岁以下(1984年3月29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①寿光市目前在乡村医生岗位上的人员(包含本简章发布后辞职,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②已在寿光市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且在卫健局备案的编外人员(包含本简章发布后辞职,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③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④现役军人;⑤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⑥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⑦被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⑧法律法规政策等规定不得报考、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步骤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3月29日-4月2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5:30
报名地点、咨询电话详见《寿光市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乡村医生岗位汇总表》(附件2)。
报名注意事项:报考人员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寿光市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乡村医生报名表》(贴1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照片3张),要求内容准确,字迹工整。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持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资格(执业)证书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持报名表、身份证和学校出具的就业介绍信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到各镇(街道)乡村医生公开招聘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证明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以在考察时提供,逾期视为弃权。
(三)面试
为体现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专业化面试的方式。面试由各镇(街道)卫生院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将严格组织程序,认真执行回避制度,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规定的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实行回避。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面试设最低分数线,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寿光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和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公众号。
(四)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组织考察体检。
1、考察。考察由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组织实施。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查验证明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成绩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2、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和待遇
1、经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的随时解除劳动关系。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待毕业取得学历证书后,再组织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
2、新聘乡村医生待遇按照我市乡村医生工资相关规定执行,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
四、其他事项
1、整个招考工作在寿光市卫生健康局监督指导下,由各镇(街道)卫生院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招考工作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将取消有关考生的录取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2、如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放弃的,根据考试成绩顺序递补。
公告网址:http://www.shouguang.gov.cn/sgswj/、寿光市各相关镇(街道)卫生院微信公众号
本公告由寿光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寿光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