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大学毕业生预征入伍报名登记工作已经起动,请各班辅导员及时通知和动员相关毕业生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充分认识大学应届毕业生征兵入伍的重要性和政策优惠
国家实施征集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这既是适应新时期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是推进实施人才强军、科技强军战略的重大举措;也是国家针对国际金融危机以缓解目前大学毕业生就业压力十分严峻的又一重大措施。
各系要广泛动员符合征兵条件的、特别是目前尚未实现就业的或就业存在较大困难的毕业生要积极参加预征登记,特别是要逐一联系通知到目前已离校正在实习、见习和在外寻找工作的毕业生,让他们充分了解、入伍预征工作的有关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入伍后优先选拔使用、退伍后公检法招录考试及升学等优惠政策,同时将预征工作的要求、程序、时间安排等明确告知每位毕业生。
二、应届大学毕业生正式应征入伍后享受的有关优惠政策
1、按学校就读年限3年,享受每年不低于4400元或4000元的学费补偿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根据专业按学校审核的实际缴纳学费标准);
2、入伍后,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照顾;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可直接选拔为军官;
3、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免试推荐读硕士研究生;具有专科学历退役后免试读成人本科或经一定考核读普通本科;或按国家有关安置政策接收安置。
08级毕业生于4月12至6月12日前直接登录http://zbbm.chsi.com.cn/help/nb.jsp“2011年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先进行“实名注册”、网上报名→7月底前,网报通过的学生参加当地县级兵役机关会同高校组织的政治初审和身体初检,合格的确定为预征对象。→10月底前,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学生到生源地县兵役机关报名应征。→12月底前,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入伍。→次年1月中旬前将本人《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和征兵办颁发的《应征入伍通知书》寄到原就读高校学生处助学管理中心→次年2月后,助学管理中心将入伍毕业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助学贷款款项汇至指定银行帐户或贷款银行。
四、预征入伍征集对象: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的男性应届毕业生。
注:1、请2008级男同学为在网上签约单位和没有考上专升本的积极网上预征报名;2、网上预征报名后不影响以后的单位签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