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工作流程
绿色通道:
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凭乡、镇、区一级民政部门
证明办理,并需签注家长意见。由班主任签署意见,各系总支书记
审核后办理手续:学生资助中心(图书馆六楼 1607 房间)领取绿
色通道申请表,填写后到学生处长室(图书馆六楼 1604 房间)签字,
再到副校长室(图书馆七楼 1723 房间)签字,最后将表格交回学
生资助中心。
勤工助学:
用人部门提出设岗申请,按《勤工助学岗位设置表》
要求进行审批。学生在班级向辅导员申请,系部汇总到学生资助中
心,根据学生申请情况,组织应试,确定人选,安排学生上岗。用
人部门负责考核管理,各系安排学生会抽查出勤情况,学生考核不
合格者及时通知各系安排人员接替,月末将依据考勤将津贴直接打
入学生银行帐号、校园卡。
助学贷款:
(一)在校生首贷:
1、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www.csls.cdb.com.cn 注册个人信息,
提出申请,导出《贷款申请表》。
2、持《贷款申请表》去乡镇街道任一民政部门盖章,进行家
庭经济困难认定。
3、8 月 1 日起 , 与共同借款人一起携带贷款材料到县资助中心
办理手续,签订合同,并保存好县资助中心开具的《贷款受理证明》。
需要携带材料有:
(1)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户口簿原件(如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
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4)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4、到校报到后,将《贷款受理证明》(注明自己的学号、班级)
上交辅导员,以系为单位,上交学生处,由资助中心录入电子回执。
(二)在校生续贷:
2、8 月 1 日起 , 与共同借款人一起携带贷款材料到县资助中心
办理手续,签订合同,并保存好县资助中心开具的《贷款受理证明》。
需要携带材料有:
(1)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户口簿原件(如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
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4)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3、到校报到后,将《贷款受理证明》(注明自己的学号、班级)
上交辅导员,以系为单位,上交学生处,由资助中心录入电子回执。
(三)外省贷款学生:
生源地属山东省外的贷款生,同样回生源地办理贷款,因每个
省份的贷款程序步骤略有不同,如需要学校开具相关证明,请自行
准备好模板,到图书楼 1607 办理。
义务兵学费补偿:
学生征兵网站在线填写并下载打印《高校学
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到财务科(图书
馆 1 楼)盖章,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图书馆六楼 1607 房间)盖章,
到批准入伍地武装部盖章后连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邮寄至学生资助
管理中心(地址:菏泽市大学路 1950 号菏泽医专)
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学生征兵网站在线填写并下载打
印《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到学校财务科(图书馆
1 楼)盖章,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图书馆六楼 1607 房间)盖章,
到退役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盖章后连同退役证复印件交
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费减免 / 困难补助 / 大额救助 :
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向所在
系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医院诊断证明、病历、花费收据、家庭情
况证明等佐证材料。学生本人无法自行完成申请的,可由父母及委
托代理人办理相关手续。申请材料经辅导员、系学生工作负责人审
核同意并签字,报学生处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具体帮扶方
案后报请学校领导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