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也是学校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阵地。辅导员是学校为实施大学生思想政治、学生发展指导和学生事务管理而设置的专职工作岗位,入住学生公寓的工作目标是将思想政治工作的触角延伸到学生公寓,为培养全面发展的综合性人才服务。依据其工作职责和菏泽医专学生公寓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特制定《辅导员入住宿舍考评制度》。
1、学生公寓管理工作考核成绩作为辅导员个人考核的重要依据。
2、每周进学生宿舍一次,每次走访不少于3间宿舍,所在学校宿舍每学期走访一遍。
3、定期(每月至少一次)到学生公寓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健康,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为学生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和指导。
4、深入学生宿舍,及时收集和反映学生对公寓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反馈到宿管科并做好协调工作。
5、加强宿舍内学生的自我管理,指导舍长、宿舍成员开展工作,使其更好地发挥作用。
6、及时处理学生公寓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并及时上报,防止事态扩大,积极配合做好善后工作。
7、根据专业特点指导学生建设具有专业特色的宿舍文化,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9、做好《学生公寓辅导员工作记录本》的记录、上报工作。
1、质和量相结合的原则,既注重工作量的大小(巡查次数等),也注重工作质的高低。
2、点和面相结合的原则,既看重工作的重点,也看重工作的整体。
2、考评内容中的第2、3、4、5、6项以问卷的形式由学生评议。
考评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比例不超过全体辅导员总数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