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社团工作总结表彰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社团管理,促进学生社团工作,丰富活跃学生业余文化生活,提高整体素质。学校将对在社团工作和活动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社团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特制定总结表彰制度如下:
一、先进社团评比条件(100分)
1.有学期工作计划、活动安排。(10分)
2.能严格按照社团章程开展工作。(10分)
3.每学期活动资料齐全。(10分)
4.社团管理工作严格、有序、制度齐全。(10分)
5.每学期开展三次以上大型活动。(40分)
6.每次活动目的明确,效果良好,组织圆满,无责任事故。(20分)
二、社团先进个人评比标准
热心社团工作,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团结协作精神强,顾全大局,个人成绩突出,在社团成员中威信较高。
三、先进社团和先进个人评比办法
1.先进社团:要求各社团首先写年度工作总结,根据评比条件,经民主推荐产生,报经社团管理部门批准。
2.社团的先进个人可根据评比条件,由社团内部民主评议推荐,每个社团可推荐2—3名,报经社团管理部门批准。
3.被评为先进社团的社团主要负责人自然成为社团先进个人。
四、表彰
社团的表彰与学生工作的评先树优挂钩,参与综合测评的加分,受表彰的先进个人按学校的有关规定,可享受相应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