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东省高等学校党校教师职称评审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1份。要求手填,不得私自更改,按档案管理要求装订。改系列评审人员不填此表。
2、《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情况一览表》一式7份( A3纸双面打印,至少1份原件,原件须贴照片,其余可复印)。请通过登陆“山东省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系统”,在网上填写,并打印生成表格。
3、改系列人员提交《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1份,要求手填。
4、《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1份。
5、《7人以上专家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签名表》1份。
7、专业技术岗位兼职人员需提交《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1份。
8、非企事业单位人员交流到学校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聘用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需提交《非企事业单位人员交流到学校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聘用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说明书》1份。
9、申报破格晋升人员需另行提交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2份,鉴定材料(既论文、著作原件)2套。学术检索表1份。
1、参评人员的主要代表性学术成果(不超过3件),及其学术检索表。
因收录或转载、摘录,填写了影响因子或他引次数的,提交相关证明。
2、科研、教改项目和获奖等佐证材料的证书、证明材料等,同时提交原件和复印件,高评委办事机构审核后退回原件。每1份复印件上须有审核人、学校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和学校人事处公章。
3、最高学历证书、最高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岗前培训证书,提交复印件。改系列人员已聘任拟平转职称同级别专业技术职务的,需再提交聘任证书或聘任文件复印件。每1份复印件上须有审核人、学校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和学校人事处公章。
以上主要学术成果检索表及论文打印件和各种证书、证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和均须装订成一册上报。装订顺序是:1、学术成果打印件及其检索表,2、科研、教改项目和获奖等佐证材料的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3、最高学历证书、最高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岗前培训证书复印件等。
另,在《2011年高校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中要求提供“参评人员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岗培证书等”,此外,还需提交参评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