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菏泽市第三十三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将于近期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要求
参评成果为2017年1月至12月期间正式发表或出版的符合评奖实施细则规定的成果。2015年1月至2016年12月期间因故未申请参加评奖的成果,也可申报。成果字数要求1000字以上。
每位作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与他人合作不是首位作者的除外)。每项成果只能申报一次,不准多渠道重复申报。
重复申报和重复参评者,一经查实,取消其三年参评资格。
二、申报成果需报送的材料
1、申报者按要求如实填写《菏泽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表》一式二份,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上报的论文、研究报告需提交一份成果原件,一份成果复印件;著作提交5份原件。
3、申报成果支撑材料,一律用复印件装订成册,封面注明“参评成果有关情况”字样。
4、由市级以上社科规划部门、科技管理部门组织通过鉴定的课题,需提交立项书、结项书原件和复印件,并按结项(鉴定)证书所要求的最终形式申报。
5、外文成果需报中文译文,申报者所在单位务必认真审读成果,确保不出现任何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观点和言论,所在单位开具证明,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6、提交所申报成果的电子版(篇幅较长的课题、著作提交5000字以内的成果简介电子版),后附作者100字以内的个人简介电子版、作者近期工作照电子版,3份材料要放在一个word文档里。
提交《汇总表》电子版。
不接受成果材料扫描件。
材料电子版字体大小要求:文章题目为3号黑体加粗,作者姓名为4号楷体,正文为5号宋体,行距设置为“固定值18”,邮件“主题”注明作者单位、姓名。
7、所有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或复印。申报材料要使用纸质信封盛放。
三、报送成果时间、地点
成果申报时间截止为4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地 点:科研科(图书楼1713)
联系电话:5260908
教务处科研科
2018年4月5日
附件1:评审表.doc
附件2:社科成果申报材料袋封面.doc
附件3:菏泽市社科成果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