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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丘市卫健系统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时间:2020/11/23 08:19:22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招聘政策要求,经研究决定,2020年安丘市卫健系统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事业编制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廉洁奉公,忠于卫生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户籍不限,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9年11月24日以后出生)。
(三)部分岗位专项用于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四)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安丘市卫健系统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证者需符合相关专业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在读普通高校学生不能报考,也不能以已经取得的学历进行报考;现役军人;安丘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事业单位控制总量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采取个人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系统于2020年11月25日上午8:30开放。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5日8:30至11月27日17:30。
查询时间:2020年11月25日12:00至11月28日12:00。
报名网址:
https://qzpta7.chinasyks.org.cn:18443/cn_wfaqwj/index.html#/index(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
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报名资格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11月25日12:00-11月28日12:00
安丘市卫生健康局、安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反馈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的,视为初审通过。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11月25日12:00-11月28日17:30
应聘人员可在查询时间截止之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审核通过后,持有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于2020年11月25日8:30至11月27日17:30到安丘市卫生健康局(安丘市市北区建设路57号)8楼人事科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4.报名材料打印
缴费成功人员须于2020年12月1日9:00—12月5日9: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安丘市卫生健康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安丘市卫生健康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
5.计划调整
对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l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岗位要求的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个别紧缺岗位由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二)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安丘市卫生健康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安丘市卫生健康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承诺书》、毕业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以及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执业证、工作经历证明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要提交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对出具同意报考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须在体检前提供。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与报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已聘任的予以解聘。其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各100分。
1.笔试
(1)笔试时间:2020年12月5日(周六)9:00至11:00。具体地点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及《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3)参加笔试。
(2)笔试形式及内容:笔试形式为标准化试题,笔试内容主要是相关医学专业知识及公共基础知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根据笔试情况确定。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入围现场资格审查范围。
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保障本次考试顺利进行,根据山东省疫情防控和《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考试防控指南》有关规定,考生应主动学习疫情防控知识,强化疫情防控责任和意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及时按规定报告个人健康状况,自觉接受疫情防控管理。为避免考试期间的人员聚集,建议考生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保持良好秩序,相互之间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接受相关检测和检查。届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专家研判意见,对以上要求适时再做调整。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及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在安丘市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布,请应聘人员注意查询。
2.面试
面试由安丘市卫生健康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所报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3.总成绩计算办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对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按成绩高低确定各岗位考试名次,对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应聘人员总成绩、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及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在安丘市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布,请应聘人员注意查询。
四、体检考察
考试名次确定后,根据各岗位计划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考察由安丘市卫生健康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安丘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考试名次由本人依次选择岗位。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所有岗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不低于5年的聘用合同,并落实有关待遇。受聘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面试时间与地点、考试总成绩及拟聘人员等有关事宜在安丘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整个招聘工作在安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安丘市卫生健康局和相关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化、透明化,考试结果及时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本简章由安丘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36-4262683(请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拨打)

安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丘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 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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