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访慰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实施办法
为了扎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帮扶工作,推动精准资助育人,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寒假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送温暖工作的通知》(救助中心〔2017〕20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走访时间
原则上每年寒假期间各系部开展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走访慰问工作;如遇特殊情况或上级主管部门另有要求的,各系部可向学生工作处提出申请或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利用暑期组织开展。
二、走访原则
各系部按照力所能及、突出重点、就近就便、确保安全的原则,组织本单位辅导员、教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走访慰问工作。
三、走访对象
1.在校的、本省或相邻省份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
2.属于单亲家庭、孤残家庭、家庭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或自然灾害的贫困学生;
3.在我校办理过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目前尚未还清并存在还款困难的毕业生(学生名单由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
五、工作内容与环节
1.组织领导。各系部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走访慰问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系部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担任,成员为所在系专兼职辅导员,负责走访慰问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走访慰问方案,受理辅导员关于走访对象的申请,审核确定走访对象。工作小组原则上每组两到三人,由辅导员或教师组成,负责对走访对象进行实地走访和慰问。
2.走访内容。一是代表学校看望慰问受访学生家庭;二是了解学生的家庭经济、生活状况、思想状况、心理状况;三是调查地方政府的帮扶情况及家长对国家、学校资助政策的了解情况;四是征集学生及家长对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需求和建议。
3.工作环节。走访慰问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寒假放假前一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制定走访方案,确定走访对象;第二阶段:寒假放假后两周内,各系部工作小组进行实地走访,填写《菏泽医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访情况登记表》;第三阶段:寒假开学前一周内,各院(系、部)对走访工作进行总结,并将总结、《菏泽医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访情况登记表》(复印件)、影像资料等相关材料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六、工作要求
1.走访工作体现学校对困难学生的关爱,是提升资助育人成效的有效手段,各系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走访活动取得实效。
2.走访工作要与学生资助、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学风建设、诚信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等工作紧密结合。
3.各走访工作小组要认真填写《菏泽医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访情况登记表》,在保护好学生隐私的前提下,为精准资助育人提供可靠的第一手资料。
4.慰问金或慰问品由学校统一采购,如有特殊情况需额外购买,每生200元,购买慰问品要索取正规发票。
5.要强化安全意识,确保此项工作安全有序开展;同时做好走访慰问工作的图片、视频资料保存。
6.加强廉洁自律,严禁借家访出游,严禁接收受访学生、家长的礼品或宴请等。
七、对于学业困难、心理存在问题且需进行家访的学生,参照本办法执行。
八、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