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社团工作审批制度
一、成立学生社团,必须首先提交包括社团宗旨、章程、活动内容、形式等在内的书面申请报学校团委审批,并留存管理部备案。
二、社团换届,须提交新的组织机构,换届大会议程、修改后的章程等申请报告,报校团委经审批后方可着手进行换届等工作。
三、每个社团在每学年初须向校团委提交新学年的活动计划,同时上报上一年的工作总结。各社团的活动在校团委的领导下协调实施。
四、社团开展活动应填写《社团活动申请表》,并连同其他活动资料,于学期末汇总报团委存档备案。
五、社团的各种活动都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六、社团创办刊物须经团委批准,并接受审查和管理。